斯伟江:困境呼召年青人,不计成败,埋头做事
数天前,刑辩界的大佬,朱明勇律师,写了一段如下的话:
【千里奔波,至湖北江陵会见】告知当事人目前涉黑案件辩护的难度和效果, 建议他:第一自认倒霉、认罪服输;第二要求法律援助律师辩护,给家里省点钱;第三请真正的高手大腕,还胆大不怕吊证的。聊了一下午,当事人最后决定说,他不相信打黑不讲法治,他不相信地方不执行中央保护民企政策, 他不相信这世上没有讲理的地方,他说他没干一件涉黑涉恶的坏事,坚决不认罪(涉黑)。还问我难道你没有法治信仰吗?说要是嫌律师费低了,他砸锅卖铁再增加,我告诉他完全不关钱的问题,他说那你就当做一个案例来研究吧, 希望我接下来。最后我还是给他们家人半个月的考察期,之后再确定到底要不要请我继续辩护,并给他们推荐了一批我认为还可以的律师,我想想自己的行为,尼玛我这不就是一个优秀律师的修养吗?那些挂红腰带的优秀律师谁能做到这样?
过了二天,刑辩界另外一位大佬,周泽律师,也写了一段话:
【涉黑案件找什么律师?】近两年,请托我辩护的涉黑案件,不下十个,我只接了一个检察院抗诉、被告人也上诉的二审案件。就是这个案件,我推荐多位律师参与,开了若干次庭前会议,律师们提出了一堆问题,检察院撤回抗诉了;以前还貌似想要公正审判并通知了开庭时间的法庭,突然通知延期开庭,而后又通知不开庭了,最后书面审无视该案存在的诸多问题维持了原判。
前天晚上接待一涉黑二审案件当事人的多位亲属,来访者说他们的儿子、丈夫、弟弟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四罪判了十八年,一审是北京一著名律师事务所的著名律师辩的,希望委托我做二审辩护人。我给他们说了我辩护的前述涉黑案件的结果,以及近年来我所观察到的涉黑案件辩护情况,残酷地告诉他们,二审可能庭都不会开就维持原判,并引用朱明勇律师对拟解除委托关系的当事人说的话,一是认命服输,自认倒霉,二是要求法律援助省点律师费。
朱明勇律师还说了三是另请高明,找那些敢说话不怕吊证的律师,但我以为目前已经没有三了!就算有三,像福建林峰父子涉黑案一样,那么多牛逼律师力辩几十天,法院还是判判判,真辩的统统重判。
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。我让来访者不要迷信我这样的所谓名律师。律师有名,案件就多,就很难做到每个案件都用足功夫去做。我每年接四五个案件,就已经焦头烂额了,可能很多名律师比我接的案件都多得多,还要四处讲课啥的,哪有多少时间办案件。而且,一个律师再有名,在这样几十个当事人的案件中,就算再敢说话,声音也是微弱的,不会有任何作用,正像本案一审一样。
来访的当事人亲属,还是心有不甘。我建议他们:与其找那些收费昂贵的名律师,不如与同案的亲戚朋友一起多找几个有冲劲的年轻律师,就像他们看到的小河案时的我们那样,去冲一冲,或许会有些效果也未可知。当然,能够多找些名律师去PK,也行。我担心的是,小河案时那样的律师可能已没有了,因为小河案时那样的辩护环境也已没有了。
这两位律师,都是刑辩界响当当的铜豌豆,也是可以为当事人付出血和泪,我相当佩服,很多案子,我知道自己能力不行,就介绍给周泽老朱,眼看他们写出这样的文字,心里感慨系之,不能不有所唱和。
这几年的法制环境,你也不能说,没有亮点,最大的亮点是,各个公检法监委岗位上,法学院毕业的人,越来越多。法学院的老师的毕业致辞,越来越文采飞扬,貌似一群群满怀法治信念理想的学子,到了司法岗位上,除了一小部分离开,绝大多数,就是两位律师文章中,打黑案中的中坚力量,现实如此骨感呢?理想丰满,现实骨感是法大何兵教授的版权,未经授权,我擅自使用了,因为,他可能没把学生教好,记得有一位当事人说,要请一个政法大学的老师,去给公检法的学生上上课,我回答,嗯,谁给谁上还不一定呢?
我有一位老师,去法庭给学生上课,当场被修理了一顿,气得他当场把律师证撕了,从此再也不接业务。我觉得挺好,象牙塔归象牙塔,修罗场归修罗场。各自活在平行世界多好,非要穿越,要么和我母校一位刑辩大佬一样,身段柔软,学生们给点面子,也算面上站着把钱赚了,衣服后面一片污泥就不管了。
周泽老朱说的涉黑案子难办,他们一定也会觉得反腐案子一样难办。只不过区别在于涉黑案子,多一些规定,譬如司法局的人员要派员旁听。至于结果,反腐案子的辩护结果,也未必比涉黑案子好多少。症结是涉黑案子,费时太久,结果又不好,律师的付出就会凸显白费。事实未必如此,要看如何看这段历史。
历史往往让我们,退后一步,远眺前方。或者说,你向前十年,再来回头看今天这段历史。大概都能明白,历史长河,如同黄河九曲,不是一路笔直,不排除湘江北去,但趋势是大河东流,奔腾入海。无论涉黑案件,反腐案件,乃至一些极端万人曰杀的案件,律师的工作,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,我们不负责侦查、起诉、审判,我们负责指出侦查、起诉、审判中存在的问题,最终的结论,是公权力部门作出,所要负担的历史责任、法律责任,是公权力部门的事情。如果我们的信仰只是认为,我们的辩护,一定要在当下的法庭上,找到公平正义,那么一定会出现周泽、朱明勇所说的情形,辩护不如让法律援助来做,可以省钱,法庭上也和谐。但要知道,大河从来不如此流,历史也从来不是如此行。
我们所信仰的,乃是职业就是服侍,我们所做的,乃是我们所应该做的。做的不对,以后会有审判。他们所做的,中国人说,冥冥之中有天意。是啊,你回看很多年,报应不也非常清楚吗!薄王螳螂在前,不料黄雀在后,谁知道会转几轮呢?
但周朱两人中挤兑很多红顶律师,这个确实也是律师界的沉疴,很多头衔很多的律师,往往不想周朱一样,把目前的困境给说清楚,当事人明白,这类案子,辩护就是死马当作活马医,如我的当事人在法庭上,对法官检察官说,你们也是完成政治任务,不怪你们。说明白了,就没有欺骗,可惜很多周朱笔下的大佬,未必如此,不足够告知风险,给人虚假希望,收人几百万,有的还要每天吃一条黄河鲤鱼,最终结果仍是白搭,这就不诚信了。当事人有意见也很正常。
我完全同意周泽文章的倒数第二段,现在的艰难困苦,加上老同志们,都暮气沉沉,是年青人的时候了,不计案件的结果,埋头做好自己的工作,剩下的交给历史。曾国藩说,困心横虑,正是磨炼英雄玉汝于成。湖南话说,阴阳怕懵懂。以诚待人待事, 不管对方如何,律师该如何如何,其余的交给上帝。
小河案已经过去7年,没必要怀念过去,小河案也没有把黑社会罪名辩去,现在的情况无非是传播起来更困难一些,但我相信法庭内外的人,会更明白一些。老子说,飘风不终日,骤雨不终朝,该鼓励年轻人及当事人,说该说的话,做该做的事。至于我们这些暮气沉沉的老家伙,适当的时候,也该选择一个案子,感受一下年青人的活力。
当周泽在小河案三十几天的辩护结束时,趴在法庭上,痛哭流涕,我印象深刻。前天遇到周泽,已经是华发满头,已经是把每一个案子当最后一个做了。老朱更是几无头发,席不暇暖,四处奔波。老兵不死,只是凋零。是啊,人生一世,草木一秋,谁能指望活着回去呢?东坡先生说,且将新火煮新茶,诗书趁年华。这是新火新茶,年青人的战场,硝烟散尽,又是新的一天。
撰文|斯伟江 2019年6月13日